行銷顧客願意以較高價碼、購買份量較小的商品

顧客願意以較高價碼、購買份量較小的商品

The Customers Who Are Happy to Pay More for Less

顧客願意以較高價碼、購買份量較小的商品

最被忽略的行銷工具,或許就是產品或服務的「份量」。在學術資料庫EBSCO的「完整商業資源」類別裡,過去10年間,行銷相關期刊關於價格共有1,890篇文章,但講到包裝份量、或是服務套裝大小的,只有22篇。看起來,對於傳統的產品包裝份量大小,行銷經理很少會有所質疑。

過去有些時候,產品的包裝份量曾經有法律規定,但除了像是酒類這樣的少數特殊產品,多數產品類別都已經不再有法規限制。舉例來說,美國曾經規定奶油的最小包裝份量是225公克(8盎司),但當時歐洲的包裝則是125、250或500公克,也就造成歐美兩地有所差異。雖然現在已經沒有這些規定,但歐美兩地的製造商還是維持過去的包裝大小。

製造商每次要改變包裝份量大小,幾乎總是只有「變大」這個方向。這種方向有利於固定成本高、變動成本低的產業,因為包裝份量變大之後(就算只是大了一點),公司就能收取更高的價格,於是吸收更多固定成本,而且還能壓低單位包裝成本,以及吸引那些錙銖必較的消費者。因此,電影院就會出現大份爆米花、大杯飲料這種優惠方案,像在美國,大約900ml的「小杯」飲料大約要4.75美元,但只要再加1美元,就能拿到大約1,500ml的巨無霸杯。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