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資料數據經濟就是以物易物的經濟

數據經濟就是以物易物的經濟

The Data Economy Is a Barter Economy

數據經濟就是以物易物的經濟

Illustration by Skizzomat

關於企業使用消費者數據與侵犯隱私權的界線在哪裡,這個問題愈來愈受到從學者、媒體到政府單位的重視。本文作者拋出一個特殊觀點:數據經濟是一種「以物易物」的行為。這乍聽令人感到不可思議,「以物易物」難道不是原始人的行為?然而我們深入思考:消費者讓業者收集自己的數據,以換取業者提供網際網路服務,本質就是「以物易物」。想通這點,我們看待數據經濟的角度就更多元了。

目前,企業使用消費者數據資料的情況飛躍擴增,民眾和政治人物對這種做法的批評也同樣激增。幾年前爆發的劍橋分析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政治醜聞,就是其中一例。世界各地的法規監管機構紛紛檢視,臉書(Facebook)等社群媒體平台,是否濫用本身的獨占力量。

美國民主、共和兩黨,正在國會推動加強技術監管的幾項新法案,加上麗娜.康恩(Lina Khan)領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的任命案,只會更激化相關的爭議。

那麼,企業最好是用什麼方式使用數據資料,既可讓消費者感到合乎道德,又不致引來監管機構反彈?這個問題,令目前的企業最高階主管焦慮不已。各式各樣的政策回應都有人提出:分拆科技巨擘、重新定義獨占控制、引進新的隱私保護法,以及讓消費者「擁有」自己的資料等。

一個簡單而重要的起點,是改變我們談這件事的方式。政策制定者、經濟學家、技術專家、律師、企業領導人和消費者,都應該借用文化人類學的一個觀點:考慮「以物易物」(barter)的概念。這麼做,能讓監管人員和投資人以清晰的思緒,專注於現在處於科技世界核心、長期以來隱而不顯的那些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