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企業與新創公司合作三大策略

企業與新創公司合作三大策略

How Corporations Can Better Work With Startups

企業與新創公司合作三大策略

Michael Blann / Getty Images

根據120位創新長的調查結果,可解決近八成的重大問題。

企業促進創新的一種方式,是與新創公司合作,透過企業加速器(corporate accelerator)、新事業建造器(venture builder)和新事業客戶(venture client)等機制來進行。根據一家追蹤企業創投案的公司GVC分析(GCV Analytics)的統計,從2013到2018年,企業的新創公司投資案數目已增為近三倍,從2013年的980件,增至2018年的2,795件,而它們的價值從190億美元提高為1,800億美元。

然而,這些投資案的成功率卻很低。我們研究了美國、亞洲和歐洲公司的創新長(chief innovation officer)和其他類似職位主管,結果發現,企業創新方案有大約四分之三無法產生預期的結果。失敗的專案,無法協助公司抵禦既飢渴又敏捷的競爭對手。

我們訪談了22個產業裡超過120位創新長,以發掘出這些創新方案中出現的挑戰。他們說明哪些挑戰造成他們的專案失敗(或可能造成專案失敗),並說明他們用來克服那些挑戰的方法。我們整理出三大策略,可有效解決近八成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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