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大企業成為新創公司伙伴

大企業成為新創公司伙伴

The Two Ways for Startups and Corporations to Partner

大型企業與新創公司有兩種合作方式,本文將告訴你適當的運用時機。

有些大型企業收購或投資於新創公司,但有愈來愈多企業採取另一種方式來進行企業創新,那就是與小型的高成長公司合作。理論上,大型企業與新創公司合作的結果,應是創造雙贏。大型企業擁有新創公司渴求的資源與正當性(legitimacy),而新創公司擁有大型企業重視的靈活性與新奇構想。資訊科技公司的合作動機,可能有部分在於取得新創公司的科技平台做為基礎;至於非資訊科技公司,則可能是想解決因為破壞性數位化而帶來的痛點。

然而,企業規模差距如此巨大,兩者合作並非易事。規模、結構和力量都有落差,導致新創公司很難與大型企業裡恰當的部門及個人接觸,並建立關係。因此,大型企業必須提供與新創公司適當的接觸介面。我的研究發現這有兩種做法:群組式(cohort)與漏斗式(funnel)。

群組式做法,就是一群新創公司參與一個規畫好的行動方案,例如加入加速器中心(accelerator),參預期間是一段預先設定好的時間,通常是幾個月。新創公司之間的同儕投入,常是這個流程的一個關鍵。雖然爭取加入群組的競爭可能很激烈,然而一旦加入,那些新創公司成員通常都能完成這個流程。舉例來說,微軟公司的加速器中心就讓一些新創公司群組,使用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