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與消費性商品台灣,你真的了解「新零售」嗎?

台灣,你真的了解「新零售」嗎?

「新零售」最早由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提出,簡言之,就是:讓整體零售行業,更有「效率」地服務消費者。其實,零售型態的轉型與進化,一直都在進行,從過去的產品 vs. 服務,到網路 vs. 實體,再到未來的「數據賦能」。

「新零售」最早由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在2016年10月的阿里雲棲大會上提出。他表示,未來線上、線下零售與現代物流將深度結合,新零售要建立「全渠道(全通路)」的聯合方式,以實體店、電子商務、大數據雲平臺、移動互聯網為核心,融合線上線下,商品、會員、交易、行銷等數據,向顧客提供跨管道的無縫體驗。說了這麼多,其實「新零售」的概念就是:讓整體零售行業,更有「效率」地服務消費者。

而且,早在這個概念出現前,零售業就一直持續進化:

1. 新零售 1.0 :產品 vs. 服務

電子商務尚未發達時,「零售流通業」大多是實體門店,而且幾乎所有實體通路,都可以放進一個坐標系統,其中一條軸是服務、另一條軸是產品。服務型商家的售賣單位是時間,服務品質非標準化,如餐廳、健身房等;而產品型商家的售賣單位是件數,產品品質標準化,如服飾、民生用品等。

電商產業興起後,以標準化產品為主的實體通路最受打擊。所以,現在實體通路都在談 「體驗」,在銷售標準產品的模式中,加入更多非標準化的體驗和服務,吸引人們進店消費。相較下,餐廳等售賣服務的實體商家,受電商衝擊較小,但仍有售賣時間、產能的上限,所以這些商家也開始推出標準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