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如何思考「設立長照司」的難題?

如何思考「設立長照司」的難題?

只要以常識的邏輯推演,就可以解決複雜的管理問題。

長照服務法六月初上路,問題一大堆。八月下旬,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表示在九月要成立「長照司籌備辦公室」,明年成立長照司。政府用某種組織形式去執行特定法令,去解決問題,會有好效果嗎?

民間組織的競爭力遠超過政府,原因是大多數認同管理學大師杜拉克的概念──OST法則,O(Objective,目標)決定S(Strategy,戰略),S確定後決定T(Tactics,戰術)。當某個大目標是組織近期努力的重點時,各項安排就會朝著該目標邁進,當然,既有結構會跟著調整。

例如企業決定要發展AI(人工智慧),就會重新設計組織結構,成立為了落實人工智慧的部門。又如我帶領的幸福家庭協會,十年前開始人力委託方案,設了人力組;六年前強化保護性服務設了社工組。如今,人力方案愈來愈重要,人力組還在。三年前放掉保護性服務工作,就取消了社工組。

政府常常想要設立新的組織以解決眼前的難題,此種思考是「問題導向」。但往往在時效上難以迅速調整,即使組織成立了,人力財力都到位,處理了某種問題,又製造了新的問題。

對時間的看法,根本上有過去導向、現在導向及未來導向,人們如何看時間影響至深。杜拉克的架構基本上是「未來導向」,目標是未來想要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