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價強迫乘客下機,誰說賠償金一定高?

強迫乘客下機,誰說賠償金一定高?

Airlines Like United Can Underpay Bumped Passengers Because of a Government Rule

請交給市場機制來處理。
很多人已經看過那段令人不悅的影片:聯合航空(United Airlines)3411航班於4月9日準備由芝加哥飛往路易維爾(Louisville)前,一位男性乘客流著血被拖下飛機。聯航為了安排四位必須前往路易維爾的機組員上機,聲稱已提出一千美元的賠償條件,希望有乘客自願讓出座位(其他報告則指出,聯航提出的條件是八百美元)。後來自願讓位的人數不足,聯航的決定不是提高價碼,而是強硬將非自願的旅客趕出飛機。

這事件把航空公司超賣機位的做法,攤在聚光燈下。紐澤西州州長克里斯.克里斯蒂(Chris Christie)甚至倡議政府禁止航空公司超賣機位。然而,關於超賣產生的問題,美國交通部一項少有人知的規定,已經難辭其咎。

超賣機位(也就是售出的機位數目多於實際機位)對航空公司和乘客都有好處。業者得以把空位填滿,獲利高於還有空的座位。由於常有少數乘客趕不上飛機,超賣能夠減少有空位的風險。如此業者就能降低票價,並提供乘客更大的彈性:不是只能「搭上原先購買的班次,若搭不上,就損失所有的機票錢」,航空公司還可以提供許多其他選項。錯過班機的乘客,還是可以到達目的地;彈性費率讓願意多付錢的乘客更改班機,搭上他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