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作若你無權決定人員的薪水,要如何讓他們合作

若你無權決定人員的薪水,要如何讓他們合作

How to Get People to Collaborate When You Don’t Control Their Salary

許多人認為薪酬是改變員工行為的重要因素。領導人可以在不改變薪酬或晉升制度的情況下,促進各自為政的單位攜手合作嗎?前提是,人們必須先花時間培養所需的關係,並開發相關流程。

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會假設,如果要改變人們的行為,必須要改變給人們的誘因。

例如,在我發表關於專業服務公司如何協力工作的研究與建議後,有許多人寫信問我這類問題:「也許那在合夥企業行得通,如法律事務所或顧問公司,但在我們公司,員工不是企業主,不能改變規則,我們該怎麼做呢?」在各種不同行業,例如商用房地產、製藥業、生物科技新創公司、避險基金和公立學校,人們會擔心,如何在他們沒有能力兼顧財務報酬,也無法影響晉升決定的情況下,改變競爭激烈、由明星員工驅動的文化,轉變成協作的文化。

為了繼續研究這個議題,我挑選了一個新的情境來研究,那個情境裡的獎勵制度受到很多限制,職涯階梯(career ladder)也是如此。我們打算調查領導人如何在不改變薪酬或晉升制度的情況下,促進各自為政的單位攜手合作,也許我們可以藉此發現一些經驗教訓,適用於人們不太能夠改變組織結構的公司。

處理受限制環境中的協作

位於美國波士頓的丹耐法伯癌症研究所(Dana-Farber Cancer Institute)是全球頂尖的成人與兒科醫院之一。在這個環境下,協作很有必要,也很難辦到。與商業知識的情況一樣,科學知識的變化非常快速,因此丹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