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管理新創公司應與小型公司做生意

新創公司應與小型公司做生意

Start-ups Should Sell to Small Businesses, Not Big Enterprises

從事企業對企業(B2B)業務的新創企業,在創業界佔有很重要位置,但許多公司創辦人由於過度專注在錯誤的前幾組客戶身上,而害到自己。他們把注意力放在大型企業上,希望這些大型企業能成為主顧客,增加本身的正當性,站穩市場。這種專注做法可能使自己眼前的路更加困難,並大幅降低他們成功的機會。相反的,B2B創業者應該將努力和重點放在小型企業上。

一般傳統的觀念認為,對小型企業銷售的成本很高。這種看法很短視。跟小型企業做生意是開創事業的一個好方法,往往為日後與大型企業往來鋪好路。透過這種方式,初期只服務小型企業的新創公司,可以用創新的方式來破壞既有企業的做法,漸漸主導大型企業的市場。

過去幾年中,利用這一種破壞式策略的公司,已經有好幾個例子出現:

‧Salesforce用低價的月費,提供利用雲端的解決方案,取代了現場客戶資料庫所需的昂貴前期費用。

‧Vistaprint提供網路設計和訂貨,集中生產,透過規模經濟來大幅降低成本,以取代在地印刷公司的既有做法。

‧Stamps.com透過網上申請和每月的訂閱,取代了昂貴的設備採購,影響到了傳統的郵件處理公司,如必能寶公司(Pitney Bowes)。

還在經歷初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