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你必須自行做的三種決定

你必須自行做的三種決定

The Three Decisions You Need to Own

執行長面臨無數的決定。最優秀的主管了解自己必須專注於哪些決定,哪些決定他們可以委任別人。涉及策略和競爭優勢的決定,顯然是需要執行長去做的,但卻有太多高階主管委由別人去做需要他們自己做的三種關鍵決定:有關目標、資源分配、人員的決定。

設定目標:一般說來,執行長對於目標的設定不夠重視。他們犯的最大錯誤,就是回頭去看去年自己做了什麼,或競爭對手做了什麼。傑出的決策者是看著前方作決策。

資源分配:這些決定是重大的,因為有些具有競爭力的行動,需要非常大量的資源。如果資源是由下而上,而非由上而下分配的,就會和高層團隊想要實現的目標不同步。許多公司花在收購、研發及固定資產的總現金投資,在依據實現增量收益(incremental benefits)的時間差而調整後,一直無法回本。這樣的結果反映出錯誤的資源分配和/或執行不力。一些維權股東就是計算這個數字,而找出執行長績效的問題。

人員與組織:2010年底,奇異公司(GE)執行長傑夫.伊梅特(Jeff Immelt)決定,要由各國分公司總經理負起奇異在他們負責國家的盈虧責任,並讓他們向將要駐在香港的副董事長約翰.賴斯(John Rice)報告。這是歷來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