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我們為何推卸責任

新研究是檢視,在什麼情況下,人們希望交由別人來做決定。

所有經理人都會面臨這樣一個權衡抉擇:什麼時候該負責做決定,什麼時候又該託付給其他人。已有數不清的研究,探討過不願委派工作出去的情況;現在這個新研究是檢視,在什麼情況下,人們希望交由別人來做決定。

美國東北大學(Northeastern University)、印第安納大學(Indiana University)、辛辛納提大學(University of Cincinnati)的研究人員,進行一連串的實驗,參與者可在許多不同的條件下,選擇接受還是放棄作決定的責任,這些決定包括為自己或其他人選擇飯店房間、餐點、任務或投資。他們發現,參與者更容易委任他人做決定的情況是:如果後果會影響到其他人,特別是當所有選項都不吸引人,例如,要從數間評價很低的飯店中選擇一間。當這兩個條件都成立時,參與者讓其他人做決定的機率,是自己做決定的二到三倍。

促成這種形態產生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想避免被責怪或批評(即使提供匿名的方式,也不能完全去除委任他人的傾向);第二,如果其他人身上發生不好的事情,不想讓自己感覺有責任。(人們會更情願承擔對自己造成負面結果)。這和決定的困難度、認為這個決定的結果有多重要,或是懶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