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讓廣告主愛上數位錄影機

讓廣告主愛上數位錄影機

Advertisers: Learn to Love the DVR

在數位錄影機的時代,三十秒電視廣告已經沒戲唱了嗎?那可不一定。即使用快轉播完,廣告仍會對觀眾產生極大的作用。而且,如果他們之前用正常速度看過這個廣告,那一格一格像素化、模糊不清的廣告畫面,效果完全跟用正常速度看時一樣。
在數位錄影機的時代,三十秒電視廣告已經沒戲唱了嗎?那可不一定。即使用快轉播完,廣告仍會對觀眾產生極大的作用。而且,如果他們之前用正常速度看過這個廣告,那一格一格像素化、模糊不清的廣告畫面,效果完全跟用正常速度看時一樣。

「拿數位錄影機的普及率當理由,而減少電視廣告預算的廣告主,動作或許太快了,」市場諮詢及研究公司明略行(Millward Brown)南非辦事處董事長、哥本哈根商學院客座教授埃里克.杜普萊希斯(Erik du Plessis)這麼寫道。他在《廣告研究期刊》(Journal of Advertising Research)上撰文,駁斥「觀眾擴大使用數位錄影機,會減弱電視廣告效果」的說法。

他調查一千戶美國家庭,其中四百戶擁有數位錄影機,結果發現,無論是回憶或被提示(兩種衡量廣告效果的基本方式),數位錄影機使用者對電視廣告的認知都沒有減低。杜普萊希斯認為,出現這樣的結果,是因為最新型的數位錄影機「難以把廣告快轉過去。」觀眾若想跳過廣告,但又不致過頭,就得緊盯著數位錄影機上的畫面。

此外,明略行對戲院裡所有的自願者快轉播放一些廣告,其中穿插靜態與其他電子干擾,結果發現,觀眾的腦中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