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雇創造股東價值

股價表現不佳,是董事會開除最高主管的主要原因,所以,新上任的執行長可能會很在意,想讓每股獲利提高一點,以立即提振股價。但,這可能是錯誤的做法。
股價表現不佳,是董事會開除最高主管的主要原因,所以,新上任的執行長可能會很在意,想讓每股獲利提高一點,以立即提振股價。但,這可能是錯誤的做法。

我們以極為成功的執行長為對象,研究他們就職第一年的表現,發現新執行長在上任後12個月內應做的主要事情,其實是激勵組織為股東創造可量化的長期價值。

從第一天起,新領導人就必須以股東利益為優先,並建立有助於為股東創造價值的目標和規則,這才是為長期成功奠定基礎的最佳方法。

產業不同,做法一致

我們的研究深入探討16位美國大公司執行長,他們都已任職四到八年。而他們的公司,從2003到2008年產生的股東年複合報酬率(compound annual shareholder returns)都高於20%。

我們委託第三方作這項調查,並對其中五位執行長進行面對面的訪談。雖然他們分屬不同的產業,但在上任後的12個月內,做法顯然一致。以下,就是執行長上任第一年內的理想工作計畫:

■ 勇於創造價值 ( value creation),並以此為成功的最高衡量指標。不要在提高每股獲利的壓力下,
減少研發、砍掉建立品牌的預算,或採取其他類似行動,因為這些做法不能創造價值。

■ 正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