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與競爭者共舞

盤點與競爭對手合作的風險與益處

與競爭者共舞

The Rules of Co-opetition

與競爭者共舞

關於本文的藝術作品:提爾妮.吉倫與她的孩子,還有孩子的朋友們,一起創作了她的「字母書」系列。該系列用安排好的兒童嬉鬧場景,來代表各個字母。

競爭對手之間也可以合作,這樣的「競合」觀念,從1990年代提出至今,仍有許多領導人對此心存芥蒂。與競爭者合作確實可能會有風險,應該掌握什麼樣的規則,才能在競合關係中不損害自身利益,成功創造價值?

在世人的記憶中,剛超過五十週年的人類首次登陸月球,是美國與蘇聯之間激烈競爭達到頂點的結果。但其實,太空探索幾乎可說是從合作(cooperation)開始的。甘迺迪總統與赫魯雪夫在1961年會面時,就提議聯合進行登陸月球的任務;1963年,他在聯合國演說時又提了一次。這件事一直沒有成真,但在1975年,這兩個冷戰對手開始合作展開「阿波羅-聯盟測試計畫」(Apollo-Soyuz),而到了1998年,這兩國共同管理的國際太空站,為協作(collaboration)年代打開序幕。今日,有許多國家都在嘗試登月,於是,再度出現各國合作進行的呼聲。就連極愛與人競爭的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伊隆.馬斯克(Elon Musk),也曾一度會面討論是否合併他們的「藍色起源」(Blue Origin)和SpaceX事業。

本文觀念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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