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聚焦在創造多少價值,而不只是價格》數位經濟另類衡量法

聚焦在創造多少價值,而不只是價格》數位經濟另類衡量法

How Should We Measure the Digital Economy?

聚焦在創造多少價值,而不只是價格》數位經濟另類衡量法

插畫:尼克.史密斯(Nick Smith)

數位媒體在我們生活中占有重要份量,數位經濟在官方經濟活動中卻無足輕重,以致相關政策是在對現實了解不多的情形下制定出來的。因此,本文提出GDP-B這種另類指標,量化新的免費商品對消費者福祉的貢獻,來補傳統架構的不足。
假設我們向你提議,如果你停用Google搜尋引擎一個月,我們就付給你十美元,如何?你不願意?一百美元怎麼樣?一千美元?我們需要付給你多少錢,你才願意停止使用維基百科(Wikipedia)?你的答覆,可幫助我們了解數位經濟的價值。
2018年,美國人平均每天花6.3小時在數位媒體上,不僅花在Google和維基百科上,還有社群網路、線上課程、網路地圖、收發簡訊、視訊會議、音樂、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等。我們清醒時的大部分時間,都耗在數位媒體上,而且花的時間愈來愈多,但這些產品與服務多半未被計算納入官方對經濟活動的衡量指標裡,像是國內生產毛額(GDP)和生產力(平均每小時工作所得的GDP)。我們聆聽更多、更好的音樂,輕鬆導航,以多種方式和親友同事交流,並享受四十年前無法想像的無數其他好處。但你若是只查看GDP數字,會以為數位革命從未發生過。自1980年代以來,資訊產業部門的貢獻占整體GDP的比率幾乎沒有改變,每年徘徊在4%到5%之間,2018年達到高點,也只有5.5%。借用經濟學者羅伯.梭羅(Robert Solow)的說法,我們到處都可看到數位時代,唯獨在GDP的統計數字中看不出來。


大約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