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構想顯而易見,不見得不值得做

構想顯而易見,不見得不值得做

Don't Give Up on a Great Idea Just Because It Seems Obvious

有時候,最佳創新就是來自直覺。
我知道有個創新構想能行得通,但我沒有採取行動,如此八年過去了。那個構想不僅有技術前景,還有社會價值,可幫助人們為我們國家最重要、最有影響力的那些慈善機構作出貢獻。但我一直擱置那個構想。
我躊躇不前的最大原因不是恐懼、太忙或懶惰,也不是因為會阻礙創業的其他任何的自然障礙,而是另有原因。
我沒有採取行動執行那個構想,是因為它似乎顯而易見。我認為它很可行,所以確信一定會有人去做這件事。因此,我以為去實現它會浪費時間與精力。
我錯了。結果是,如果我聽從一些最知名創新者的說法,包括作家兼教授艾薩克.艾西莫夫(Isaac Asimov)和史帝夫.賈伯斯(Steve Jobs),我會比較明智。事實證明,「顯而易見」是創意過程中一個常見的部分(甚至是重要的部分)。無論你是在考慮能否成立新創公司,或是想在組織內推動變革,請從我的經驗中學習。不要像我一樣拖延。
多年來,我在酒吧裡舉辦慈善募款活動。我聚集一些朋友,討論一項公益目標,並提供有關協助實現那項目標的組織的資訊。我會展示照片,說一些故事,並解釋每個慈善機構提供什麼協助。
這些人包括年輕的投資銀行家,他們經常同意捐獻五百或一千美元。我會感謝他們,並問他們是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