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交班最佳執行長不一樣

最佳執行長不一樣

NUTTAPOL NOPRUJIKUL / DREAMSTIME

這些成功的執行長,具備了四種行為:快速堅定的決斷力、發揮讓人投入參與的影響力、積極調整的順應力、履行承諾的可靠度。這些行為看似平常,卻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不僅幫助他們贏得領導職務,並得以在上任之後持續壯大。

執行長是個很難填補的職缺。根據世界大型企業聯合會(Conference Board)的資料,2000到2013年間,《財星》雜誌五百大企業中,約有四分之一的執行長離職情況,屬於非自願性。根據2014年PwC(台灣的加盟所為資誠)針對全球2,500家大型企業的研究顯示,這類解雇可能造成讓人非常震驚的後果:迫使執行長下台,估計讓股東每年損失的市值總額高達1,120億美元。這些數字讓尋求人選擔任執行長,成為董事會成員的棘手任務,也讓任何有意追求最高領導職務的人望而生畏。顯然,許多原本應該是很有能力的領導人和董事會,做錯了某些事。問題在於,是做錯了哪些事?

我們耗費超過二十年的時間,為董事會、投資人和執行長,提供有關執行長交棒的諮詢。我們發現,董事會心目中理想的執行長,與能實際帶領企業創造較高績效的執行長,兩者之間有根本的落差。這樣的落差,源自不切實際、但普遍存在的刻板印象,而這種印象的形成,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財星》五百大企業領導人的官方自傳。這些自傳塑造的成功執行長,是身高六呎、有領袖魅力的白人男性,擁有知名大學學歷,具備前瞻的策略視野,還有看似平步青雲的職業路徑,並能在壓力下做出完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