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從「股東價值」到「公司整體價值」最大化

從「股東價值」到「公司整體價值」最大化

國際社會近年掀起了對資本主義與社會公平的省思。〈不見繁榮的榮景〉一文作者威廉.拉佐尼克因而提出對於企業公開回購股票設限的主張。本刊全球繁體中文版邀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呂東英與國立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分別發表評論。

〈不見繁榮的榮景〉一文探討美國企業現況,指出企業將盈餘用在回購自家股票,以控制股價,並藉此提升高階經理人薪酬,造成社會貧富差距日益懸殊。而剩下為數不多的盈餘,才投入在創造價值的相關生產上,整體而言,這阻礙了社會的創新與發展,也加劇社會不平等的現象。

近幾年台灣社會也遭遇到類似的影響:企業獲利、股價創新高,但一般基層員工的薪資並未見到明顯增加,再加上物價連年高漲,不只影響人民的幸福感,更會產生政府治理的無力感。

金融風暴以後, 高階薪酬與一般人薪酬懸殊的議題,在歐美等地成為敏感、重要議題。比如美國通過了多德法蘭克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金額超過7,500 萬美元以上,必須讓股東在年度股東會上實施「薪酬表決投票」(say on pay)。在英國,也將原本諮詢性的股東薪酬建議改為強制性。而在歐盟,今年初也有議員提案強化薪酬的監管要求,改革高階經理人績效與薪酬不對等的現象。

企業利潤分配攸關企業社會責任

歸根結柢,就是社會已注意到社會公平與企業責任的問題,並且具體反映在高階經理人、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