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業務讓公部門動起來

政府機關領導人必須在民間單位難以想像的各種不利條件之下運作,致使變革往往寸步難行。但這並非是無解的困境,本文提出的五項原則,是企業界已證實有效的目標與方法,如果公部門能採行並調整應用,便可望提升績效。
2005 年夏天, 卡崔娜颶風(Hurricane Katrina)席捲美國紐奧良,所造成的傷亡與財產損失,都是深刻的提醒,告訴我們所有人:若是聯邦、州與地方等各級政府的表現不符合期待,我們會付出多大的代價。在那之前一年,911 事件調查委員會發現,政府未能預見及回應當天的恐怖攻擊,是「廣泛缺乏因應21 世紀新挑戰能力症候群」。雖然許多公務員都表現得相當英勇,但這些可怕的事件及後續影響,卻強烈顯示大家很需要政府機構有好的表現,無論是在處理生死交關的情況,還是在事前預防災難發生,政府都應有優異表現。

這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事實,因為在提高生產力、尋找符合社會大眾需求的市場方案上,私人企業已獲得驚人成就。其實,表現卓越的政府單位,的確與優良企業非常類似。兩者都有值得追求的目標、精心設計的合理流程、嚴謹的責任制、高效能的領導人。然而,兩者在目的、文化、經營環境上有深刻的差異,因而引發截然不同的障礙。在成功變革與持續進行重大績效改善上,公部門遇到的最大挑戰,並不像企業界那樣是在於要找出解決方案,因為公部門的解決方案多半是顯而易見的,公部門的最大挑戰主要是必須避免四個獨特的障礙。

第一個障礙是,政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