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與風險和平共處

與風險和平共處

How to Live with Risks

危機過後, 監管機構和經理人當然會採取措施, 防止危機再次發生。恩隆(Enron)與世界通訊(WorldCom)爆出大規模的會計詐欺弊案後,美國國會在2002年通過了《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賦予董事和高階主管新的監督職責。
危機過後, 監管機構和經理人當然會採取措施, 防止危機再次發生。恩隆(Enron)與世界通訊(WorldCom)爆出大規模的會計詐欺弊案後,美國國會在2002年通過了《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賦予董事和高階主管新的監督職責。2008年爆發金融危機後,許多大型銀行改變商業模式,其他企業則實施一些制度,改善信用風險的管理,或是不再過度依賴數學模型。

但是,以後見之明來管理風險,會碰到一個問題:它類似軍事史學家所謂的「打最後一仗」。隨著人們對經濟衰退的回憶逐漸消退,領導人擔心,風險管理政策會阻礙成長與獲利,沒有多大好處。「企業質疑他們在金融危機後採取的模式是否有效,以及更重要的,質疑風險管理在企業中的角色,」企業執行委員會公司(CEB)的麥特.荀克曼(Matt Shinkman)說;CEB總部位於華盛頓,它研究最佳實務,把那些最佳實務傳達給一萬家會員公司。

CEB的新研究凸顯這個關切。接受調查的企業策略長中,足足有60%的人表示,他們公司的決策流程太過緩慢,部分原因是過度專注在預防風險。他們補充說,如果能減少這種「拖累組織」的做法,營收成長率可能會增加一倍。只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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