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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BR最新第四十八期 |
| 分類 |
| 創新與創業 |
| 出刊日期 |
| 2010年8月 |
| 字數 |
| 12157 |
| 文章作者 |
納森.米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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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援發明這門好生意 |
| 作者認為,發明可望成為下一個高價值資產,可作為新商業模式、具有流動性的市場,以及投資策略的基礎,甚至會形成一個產業。這個產業致力為發明者融通資金,並讓發明者的創造化為金錢,這些發明可能會讓整個世界改頭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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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是指產生實用、可取得專利的構想。發明需要花大錢,而且運作不易,因為並不是以獲利觀點來規畫,因而過度倚賴政府補助。因此,發明需要資本市場,就像服務新創事業的創投市場,以及協助無效率公司的私募基金市場。
作者表示,發明可望成為下一個高價值資產,可作為新商業模式、具有流動性的市場,以及投資策略的基礎,甚至會形成一個產業。因此,他認為應打造一個市場,讓投資基金可以有效率地買賣或授權專利。基金匯集龐大的專利組合,並透過包裝那些專利而發揮最大價值,如此就能管控發明的高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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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高智發明(Intellectual Venture)受到很多誤解,常被貶為藉專利來勒索;就是那種把專利全部買下、用來向無辜公司漫天開價的不肖業者。然而,我們真正想做的事,是為各種發明打造一個資本市場,類似支援新創事業的創業投資市場,以及協助無效率公司重獲生機的私募基金市場。我們的目標,是讓應用研究成為有利可圖的活動,以吸引更多私人投資投入發明,產出更多的發明。
或許有人會質疑:「這太離譜了。發明本身不可能變成一門生意。它的風險太高,而且過於無形,發明本身很難產生足夠的利潤。發明這項活動,以及發明出來的東西,都無法脫離能把構想變為實際產品的公司。為發明打造具流動性的市場,真是天方夜譚。」
我完全不同意這點。1970年,大家對另一種無形智慧財產,也有同樣的看法,那就是電腦軟體。當時,電腦界人士都認定,軟體的價值,完全在於協助銷售大型電腦或迷你電腦,軟體本身根本無法賣錢。因此.... (全文請見紙本雜誌或購買單篇文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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